豪宅屋主願意出租通常是希望有人「照顧房子」,因此會慎選租客,此外,豪宅租金一般不包含管理費,以信義區豪宅為例:每個月租金加管理費可能超過70萬元,且豪宅坪數大,家戶用電費用高,另外尚有公設用電需要分攤,因此承租豪宅不只租金高,居住的相關費用也高。
近幾年台商回歸以及國際企業進駐台灣,增加高級住宅市場的居住需求,且不考慮「資產傳承」,相較於豪宅的售價水平,租金單價並不高,還能與社會賢達為鄰,故租賃也成為選項。
另一方面,許多高資產買方以法人名義持有豪宅,然而平均地權條例新法針對法人購置住宅有限制,影響買方購買豪宅的規畫,也可能推升豪宅的承租比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