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發票打完統編後都以為中獎不能兌換?財政部澄清這個說法其實「不完全正確」,如果買受人是「這幾類」那就不可以領獎,不過若沒有符合,就算有打統編的發票一樣可以領獎,先前就曾有私立幼兒園因此抱回千萬獎金。
財政部指出:〔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〕規定,打統編的發票買受人為「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」不可以領獎,由此可知統一編號並非是給不給獎的依據,而是只要買受人不是上述對象就能領獎。
很多人會把統編與營業人快速劃上等號,才會誤以為有統編的發票一定不能領獎,但是像「人民團體、私立機構及執行業務者〔律師、會計師、記帳士事務所〕」,這些有編配統一編號的扣繳單位,就算發票打了統編,中獎還是可以領。
至於打過統編的發票該如何領獎?財政部指出:攜帶中獎發票〔填妥中獎金額、蓋單位章、加註代領人姓名及電話〕、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及代領人身分證件,至第一銀行、彰化銀行、全國農業金庫、指定農〔漁〕會信用部或信用合作社即可兌換。
或許生活中的一切都取決於我們向哪個方向看,多視角才能呈現生命的真象?
不同的視角,有不同的看法?欲窺全貌,就無法只停留在某一視角。就像我們無法停留在某一時間點,讓青春永駐。
歡迎來和小畢研讀「生活與智慧」這門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