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刑的存廢與執行速度,在台灣一直屬於「爭議」議題。然而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在一場餐會上公開表態,他對「死刑」議題表示力挺,他說: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?
李昌鈺說:犯罪者可分為「衝動犯罪」和「常業罪犯」,前者例如妻子一氣之下打死老公,這種因衝動留下的遺憾就不適合死刑;但後者,一個性侵殺害10多名婦女的連續犯案者,已經無法感化?李昌鈺說:「已經沒有辦法感化了,再說不要死刑,怎麼向眾多受害者家屬交代,這種的死刑是有必要的。」
李昌鈺強調:死刑和人權是一個「平衡」問題,甚至可以說「人權」與「死刑」是不同的議題,好比恐怖分子對著攝影鏡頭殺人,這是「戰爭」還是「殺人犯罪」?因此,保護人權也要保護被害人的人權及社會公義。當法律強調保護人權時,另一方面也要保護「被害者」的人權,才能彰顯出社會公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