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每個人家中都貯藏着黃金,但卻是別人(特別是財團)在開採着?
我們一生的花費只有20%,用在房屋、車輛這些大型開支上;卻有80%的花費,用在日常的消費支出上?如果能夠將那80%的花費,也變成一種投資,爲我們帶來收入,那豈不是開啓了一座巨大的金礦嗎?
這理念在佛羅里達大學教授~比爾●奎恩博士所著的《生產消費者力量》中已經得到了非常詳盡的論述。生產消費者(消費商)在國外是一個非常流行的概念,它不僅僅是一項運動,而且是一場革命,正在引起人們,科學購物的觀念,和工作方式的變革。
我們都知道,生產者是賺錢的人,消費者是花錢的人。我們每個人都是消費者,我們把注意力,集中在支出上,我們追求更多的折扣,這就是大型連鎖超市,吸引我們的地方。但折扣並不能爲我們創造收入,折扣是用來掏走我們口袋裏的錢,爲生產者或者經營者,創造收入的。
如何在花錢的同時還能夠賺錢呢?
舉一個例子:
兩家超市,商品都差不多,價格差不多,但是如果其中一家實行會員制,你不僅可以在這裏購物,你還可以推薦你的朋友在這裏購物,你的朋友也可以推薦他們的朋友在這裏購物,享受同樣的價格和服務。
由於你組織了消費者進行購物,在消費的同時,你能夠得到獎金,你會選擇在哪一家超市購物呢?
折扣:其實是冤大頭?
你願意向一家爲了吸引顧客,而花費數百萬千萬,請明星做廣告的通路購物;還是願意向一家從來不做廣告,而將這些錢,以獎金的方式,支付給消費者的平台購物呢?
如果能以合理的價格,購買優質的產品和服務,就有機會實現財務自由,你是否願意改變,你的購物習慣?
家裡的黃金自己開採?如果你現在是30歲,按照平均年齡76歲來算,你還有46年?我們還要把本應該屬於我們的財富,拱手送給了別人麼?該是我們重新認識消費觀念的時候了!
別一昧的追求便宜;而是要有「科學消費」的知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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